疫情期间个体工商户缓缴个人所得税政策,苏州顺永辰财税为您解答发表时间:2020-09-07 12:01 个体工商户缓缴个人所得税,需要自己申请还是系统默认享受?好多老板都有这样的疑问,我们对此相关的一系列热点问题进行了了解。 1、个体工商户缓缴个人所得税的内容和范围是什么? 答:个体工商户可在2020年生于申报期暂缓缴纳档期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,延迟到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。延缓缴纳政策仅限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,不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,股权转让所得等。 实行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,均可在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申报期内,对按规定应当缴纳的当期所得个人所得税享受延缓缴纳政策。 2、个体工商户缴纳格瑞那所得税需要申请还是系统默认?苏州顺永辰公司注册公司为您解答 答:个体工商户享受延缓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政策的,在按规定办理完当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后,申报系统将默认享受延缓缴纳政策。在政策规定的延缓缴纳期限内,无需缴税,也不征收滞纳金。如果部分个体工商户由于购房、购车等特殊需要自愿放弃享受缓缴政策的,可以简要说明原因后正常缴纳。 |